徵才機關 |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書記(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1-19~2023-01-27 |
資格條件 | 1.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僱用)。 2.國內專科以上學歷畢業者。 3.具電腦操作及公文文書處理能力,積極主動,認真負責。 |
工作項目 | 1.辦理大稻埕戲苑臉書專頁、部落格、會員入會管理及電子報發送事宜。 2.辦理大稻埕戲苑掌中戲匯演。 3.協辦大稻埕戲苑傳統戲曲街區活動事宜。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5號及臺北市迪化街一段21號8樓) |
聯絡E-Mail | sckang-tfam@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僱用期間:報到之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到職前1日止。 工作待遇:約僱270薪點(月支報酬新台幣35,019元),需另扣除勞保勞退及健保自付金額。 意者請檢具以下表件:1.履歷表(須貼照片)2.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相關工作訓練證明)以上請依序掃描成PDF檔案於112年1月27日前上傳至人事行政總處徵才系統。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後錄取名單公告於本處網站。本職缺僱用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聯絡人:康小姐;電話:02-25775931分機330。相關工作內容請電洽張課長,電話02-25775931分機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