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預估缺)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16~2023-03-21 |
資格條件 | 1.現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人事行政職系人員,且具3年以上人事行政工作經驗。 2.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3.具大學以上畢業學歷。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5.具工作熱忱與活力及溝通協調能力。 |
工作項目 | 辦理各項人事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政府人事處暨所屬人事機構 |
聯絡E-Mail | shinewei70@mail.taina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1.線上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1.應徵動機2.生涯規劃3.重要經歷…等),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2.上傳資料: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1次銓審函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6)英檢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二)本案甄選職缺將擇優錄取正取人員,並得視錄取名額增列候補人員,至多不逾正取人數2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三)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四)經審查資格條件者,將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五)聯絡電話:06-2991111分機8638,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