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徵求 工程員~2023-02-13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工程員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2-06~2023-02-13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國外學歷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2.經銓敘審定有案並具本職缺官職等及職系任用資格,且現敘官職等不得高於本職缺所列最高職等。
3.至報名截止日止無限制轉調情形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
工作項目 1.儀控及電力設備維修。
2.焚化爐設備維修及歲修工程規劃管理及推動執行。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本廠位於臺北市立動物園斜對面長頸鹿煙囪附近;北二高萬芳交流道下,左轉約300公尺後,請於木柵路5段43巷進入後,上坡約200公尺右轉即達)。
聯絡E-Mail ft-523@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現職人員:一律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112年2月13日前,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專業證照等相關證明文件上傳該系統(逾期不予受理)。
(二)非現職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須含簡要自述)、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專業證照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於112年2月13日前以掛號信件郵寄至「116027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人事室朱小姐收」,聯絡電話:02-22300800分機406,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缺之職系及職稱(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或將前開各項文件於112年2月13日前逕傳E-Mail:ft-523@gov.taipei,逾期不予受理。
(三)本職缺視實際面試成績擇優錄正取1名及備取1至2名,備取人員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備註:
本職務支領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十四(環保專業加給),且每月核發清潔獎金上限8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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