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徵求 約僱人員280薪點(36,316元)~2023-02-14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無(職務編號A610770)
職稱 約僱人員280薪點(36,316元)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得擇優列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2-06~2023-02-14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進)用之情事者。
二、學歷:
(一)大學以上(含大專以上)畢業。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
工作項目 一、廠區(含回饋設施)修繕。
二、管理大樓及回饋設施監視系統維管。
三、煙囪(旋轉餐廳)房地使用管理(標租案)。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地址:112037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地理位置圖及公車指南請參閱本廠網站說明(http://www.ptrip.gov.tw)。
聯絡E-Mail ct-1010@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意者請於112年2月1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務必含學經歷及自傳),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公務機關經歷證明文件PDF檔案;如具身心障礙或原住民身分者,並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將附件合併成1份PDF檔後上傳,不可超過10M,無則免附),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若有疑義請洽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人事室鄭先生,聯絡電話:02-28360050轉201;未於系統線上報名者,恕不受理。
(二)請依前述規定報名,不符規定者請勿寄送;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另通知補件。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本廠得視報名人數擇優通知進行甄試;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承辦人王小姐,聯絡電話:02-28360050轉101。
(四)其他:
1.僱用期間:本職務代理約僱職缺為280薪點(36,316元),僱用期間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2年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工作日止(約至112年10月),實際僱用起始日以本廠發函通知且依限到職為準,錄取僱用之約僱人員如遇考試及格人
員要求分發、代理原因消失或代理期滿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甄試時間另電話通知,無法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
3.正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於候補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1個月),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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