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徵求 約僱人員~2022-08-17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8-11~2022-08-17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
2.具備文書處理能力,熟悉Microsoft Office相關軟體操作使用。
3.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尤佳。
4.未曾受刑事處分、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28條情事,工作認真負責、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5.本項工作需於本市災害應變中心開設期間值班及平時輪班值日。
工作項目 1.本市災害防救、復原重建事項之規劃、協調、列管。
2.本市災害防救預算專案小組之審查、彙整、管制。
3.各類加班費、交通費申報及預算管控。
4.災害應變中心資通訊系統之規劃建置與維護。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災害應變中心(110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
聯絡E-Mail lin_57522@tfd.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相片、詳填學經歷、簡要自述、日夜間聯絡電話並親自簽名)、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及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等,若具政府機關工作經驗請詳填。於111年8月17日前寄達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9樓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資通作業科職務編號A630160約僱人員),亦可以電子郵件寄至lin_57522@tfd.gov.tw信箱(主旨為應徵資通作業科職務編號A630160約僱人員,相關證明文件請以附加檔案傳送,並請於傳送後來電02-27297668轉分機6708林科員確認),逾期恕不受理,如有工作之相關內容問題請洽02-27297668轉分機8610資通作業科蔣股長。
二、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三、本職務係本局技佐,職務編號A630160職缺,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報到或遇工作性質相近之職務代理人出缺時候用),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電子工程科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另錄取人員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相當月支新台幣36,316元,須自付勞、健保、及提繳退休金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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