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 徵求 技術員(約僱職務代理)~2022-06-13

徵才機關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花蓮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月薪約新台幣36,932元)
職稱 技術員(約僱職務代理)
職系
名額 1名(本分局得視甄選成績擇優酌增備取人員1~2名,其備取有效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期滿未經通知遞補,則喪失候補資格。)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2-06-07~2022-06-13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應附證明文件)
(二)具政府機關3年以上工作經驗。(應附證明文件)
(三)具備小型車普通駕駛執照(或同等級以上)。(應附證明文件)
(四)具備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或同等級以上)。(應附證明文件)
(五)具電腦文書操作能力。
(六)具相關工作經驗者佳。
(七)可配合假日辦宣導加班者佳。
*應徵人員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及第10款情事之一。
工作項目 (一)商品安全宣導業務。
(二)涉違規調查、檢舉案件業務。
(三)市場檢查業務。
(四)市場購樣業務。
(五)其他綜合性檢查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花蓮縣花蓮市海岸路19號
聯絡E-Mail chiawei.huang@bsm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備齊以下證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附照片含500字以內自傳,履歷表格式下載點: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公務人員履歷表 (1020403修正版)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小型車普通駕駛執照(或同等級以上)影本。
4.普通重型機車駕駛執照(或同等級以上)影本。
5.政府機關3年以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
(二)投件方式(※電子檔案或紙本擇一投件):
1.電子檔案投件:檔案請以電子郵件寄送至:chiawei.huang@bsmi.gov.tw
,郵件主旨:應徵機械工程技士約僱職務代理人,以電子檔投件者無須再寄送紙本,務請當事人向本分局確認已完成收件程序(電話:03-8221121轉640聯絡人:人事室黃小姐)。
2.紙本投件:請於111年6月13日前以掛號寄達本分局人事室(地址:970花蓮市海岸路19號),逾期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機械工程技士約僱職務代理人。
(三)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四)本職缺係代理機械工程職系技士提報111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第一次增額職缺所遺業務,僱用期間預計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 (預計至111年12月中旬,惟僱用原因消失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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