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體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5等280薪點(月薪36,316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2-06-08~2022-06-14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及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三、需配合加班。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競技運動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體育局(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1號)。 |
聯絡E-Mail | 10010657@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次甄選職缺僱用期間至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112年3月下旬)。 二、意者須檢附資料: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務必須填寫自傳、工作經歷等2項資料,貼妥照片,請註明正確聯絡電話資訊)。2、桃園市政府體育局-擬進用履歷表(請於附件下載,經歷欄請分項填列工作經歷)。3、畢業證書影本。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5、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如無,無需檢附)。請以A4規格影印裝訂,於111年6月14日前寄(送)達本局人事室(不以郵戳為憑,逾時視同放棄),郵寄信封請註明"應徵競技運動科科員職代約僱人員",亦得以電子郵件將相關資料寄至10010657@mail.tycg.gov.tw 三、上述檢附證件資料未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或測驗,所寄資料於甄選後逕行銷毀,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資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另得擇優候補2至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務時得予以遞補,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 五、聯絡電話:03-3194510轉2001 饒先生,地址:330017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1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