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5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5-24~2022-05-30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2.具6個月以上公務機關行政經驗,有辦理科預算控管、研考、綜合或經費核銷等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國際事務行政作業。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9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為留職停薪人員之職務代理人,進用期間為自報到日起至人員復職前1日止(約為112年4月)。 二、月支報酬新臺幣36,316元(尚需扣除勞、健保等自付額部分)。 三、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國際科約僱人員職代甄試」字樣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報名日期自111年5月24日起至111年5月30日止(以郵戳或秘書處收文章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 四、郵寄地址:新北市政府秘書處人事室黃專員收(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9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2190)。 五、報名應繳下列證件: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逐項填寫並親自簽名) 2、畢業證書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4、公部門工作經驗證明(未附視為資格不符)。 六、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由本處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經甄試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 五、本次徵才得列備取人員,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