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徵求 課員~2022-05-09

徵才機關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至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5-03~2022-05-09
資格條件 (一)具本職務法定任用資格或可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之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事。
(三)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及其他不得任用情事。
工作項目 (一)召開行政大樓管理委員會相關事宜。
(二)年度清潔、消防、空調、電梯、電力保養維修及影印機管理維護事宜。
(三)辦理辦公室及大樓環境清潔業務、公廁維護、辦公室環境綠(美)化等事宜。
(四)本區行政中心各項工程發包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14059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4、5樓
聯絡E-Mail bl-baojerry@mail.taipe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檢附以下資料:1.現職派令2.銓審函3.考試及格證書4.最高學歷證書5.近三年考績通知書6.相關專業證照及其他職系認定資料等。(未完整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三)若有相關疑義,請電洽本所人事室包先生(02-27925828分機617)。 (四)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面試後錄取名單另於本所網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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