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溪湖高級中學 徵求 學務創新人員~2022-03-29

徵才機關 國立溪湖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學務創新人員
職系
名額 正取1員,備取若干員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22-03-21~2022-03-29
資格條件 須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其中第三項為必備條件),始得報名參加,依下列資格及順序,辦理公開甄選:
(一) 具備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
(二) 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三) 大學以上畢業者。
第二、三項條件者,應於進用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
工作項目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力要點」規定於第一點(工作內涵)、第四點(業務內容)及勞動契約所載之事項,工作內容說明如下:
1. 協助學校辦理學生相關事務工作:
(1)協助學生生活輔導及照顧等。
(2)值班(勤)。
(3)賃居、寄宿、工讀學生輔導等工作。
(4)協助學生上、放學交通導護工作及交通安全等工作。
(5)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等工作。
(6)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等工作。
(7)協助學校執行防制校園霸凌、性別平等教育、校園災害防救、學生宿舍管理等各項工作。
(8)辦理學務處、進修部、教官室相關業務。
2. 辦理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1)校安中心輪值,並須維持24小時待命(含重大天然災害發布停止上
班時)。
(2)支援校園內外(含教職員生)緊急突發事件處理。
(3)校安通報及急救(視狀況)。
(4)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等相關業務。
3. 支援相關單位:
(1)支援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以下簡稱校外會)執行校外聯巡。
(2)藥物濫用查察等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工作(含夜間聯合巡查)。
(3)處理或支援校外會、聯絡處、學校學務及軍訓單位之相關工作。
(4)如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應依主管機關及校外會之指揮(導),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
4. 兒少偏差行為預防、輔導與其他相關業務之協助。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待遇:薪資待遇參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3月1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25753號函之學務創新人力酬金參考表,新進人員自第1級起薪(新臺幣33,769元),不含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個人負擔金額。另錄取人員如係退休 軍、公、教身分領取月退休金人員,敘薪依各該人員所適用之退休法令規定辦理。 2.簡章及相關報名表件如附件。 3.工作地址:國立溪湖高級中學(51452彰化縣溪湖鎮大溪路二段8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甄選作業:
(一) 報名日期:自111年3月22日(星期二)起至111年3月29日(星期二)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 請檢附下列文件:
1. 填寫報名表(需黏貼相片),並繳交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輔導諮商相關研習證明或獎狀(無者免繳)、志工證明(無者免繳)、輔導諮商教育相關工作經歷(無者免繳)等影本依序裝訂成冊。
2. 請詳填聯絡電話及手機(需可接收企業簡訊)、e-mail,以利通過初審後通知面試。
3. 值班同意書、切結書(簽名加蓋私章)。
4. 請填妥甄選學校意向調查表(簽名加蓋私章),甄選單位將依照應試者意向安排分組面試時段。
5. 三個月內申請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6. 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影本或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證明影本(無者免繳)。
(三) 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或未符合甄選資格條件,不予受理報名、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四) 面試當天另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學歷證書正本,以供查驗。
(五) 報名表及相關應檢附文件,請於期限內掛號郵寄至甄選單位:教育部彰化縣聯絡處,地址:彰化縣彰化市南郭路一段372巷63號,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請書明「應徵111年第2次學務創新人員甄選」。
(六) 本案聯絡人:周銘愷助理督導,聯絡電話:04-7278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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