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 徵求 約僱人員~2026-01-09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6-01-02~2026-01-09
資格條件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應徵本職缺之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文書處理能力,熟悉Microsoft Office相關軟體操作使用。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5條情事者。
3.具有政府機關人事業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福利、互助、性騷擾防治及職場霸凌宣導等事項。
(⼆)各類保險、勞退及人事月報業務。
(三)訓練、進修、出國及學習時數登錄等事項。
(四)健康檢查、各類活動等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1050臺北市信義區莊敬路391巷11弄2號3樓
聯絡E-Mail gz_18003@mail.taipe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網路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自傳內容包含:1.家庭概況及經歷;2.個人專長及應徵動機3.工作期許),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工作經驗、實績或專業訓練、研究工作證明影本及其他相關證明等文件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 (二)Email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內容包含:1.家庭概況及經歷;2.個人專長及應徵動機3.工作期許)及前開表件電子檔Email至gz_18003@mail.taipei.gov.tw(紙本恕不受理),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人事室約僱人員」,並以電話確認承辦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正取1名(核支五等報酬250薪點,約34,775元),得候補1名。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5年3月底)。惟如代理原因消失或契約期滿,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聯絡電話:02-87807056分機703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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