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彰化縣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用助理環境技術師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2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 有效期間 | 2026-01-22~2026-02-04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具環境保護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且無國籍法第20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情形者。 |
| 工作項目 | 辦理資源循環相關業務及本局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健興路1號2樓。 |
| 聯絡E-Mail | jamie113@chepb.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薪資:280薪點,折合每月新臺幣3萬8,948元整(並得隨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核定補助計畫之薪點折合率調整),如補助計畫核准後得依實際工作經驗最高得提敘至312薪點,折合每月新臺幣4萬3,399元整。 (二)名額:正取2名,得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視補助核定情形得續聘);試用期間3個月(試用期間經評核成績未達75分者將不予聘用)。 (四)甄選方式: 1、應徵報名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另行電話通知參加筆試及口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2、筆試測驗科目: (1)測驗科目:廢棄物與資源循環相關法規(題庫為國家環境研究院環境保護專責人員-廢棄物與資源循環相關法規練習題(甲乙級)) (2)題數:50題 (3)測驗時間:60分鐘 (4)測驗題型:單選題 3、口試評分項目如下: (1)才識(50%,包括工作經驗、學識、志趣、問題判斷、分析)。 (2)言辭(20%,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3)反應能力(20%,包括理解、應變能力)。 (4)儀態(10%,包括禮貌、態度、舉止)。 4、筆試及口試成績各佔50%。 5、及格分數為筆試及口試總平均達75分以上,且不得有任一成績低於70分。 (五)甄選日期及地點:另行電話通知。 (六)報名方式:親送或掛號郵寄。意者請下載「彰化縣環境保護局約用助理環境技術師公開甄選報名表」,並檢具以下資料: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2、學歷證書影本1份。 3、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證照影本1份(無則免附)。 以上文件請以A4格式影印,於報名截止日前親送(17時下班前)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彰化市健興路1號2樓 彰化縣環境保護局 廢棄物管理科收,信封請務必註明「應徵:彰化縣環境保護局約用助理環境技術師(廢棄物管理科)」,逾期或缺件不予受理。 (七)錄取公佈:彰化縣機關徵才、約聘與錄取公告系統。 (八)聯絡人及電話:04-7115655轉406張小姐。 (九)其他: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