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 徵求 約聘社工督導~2026-03-01

徵才機關 嘉義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7等至9等
職稱 約聘社工督導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1-嘉義縣
有效期間 2026-02-24~2026-03-01
資格條件 除應具備原住民族社會工作之實務工作經驗及瞭解強化社會安全網之運作知能外,亦須具備資格如下:
(一)具原住民身分,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擔任社工人員滿 4 年以上,且符合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下稱社工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
(2)擔任社工人員(師)滿2年以上,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A.符合社工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
B.領有社會工作師 執業證照 。
(二)倘經公開甄選達2次以上仍未能招聘到人力,得報請原民會以專案進用不具原住民身分者,惟仍須符合第1目(1)或(2)資格。
工作項目 (一)執行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實施計畫。
(二)辦理計畫業務聯繫、考核、核銷、結報等相關行政作業。
(三)督導訪視原家中心實際執行情形,彙整原家中心工作項目執行成果,督促填報原家中心社會工作管理資訊系統。
(四)以巡迴督導方式輔導原家中心,審視社工人員個案紀錄、確認各委託項目執行進度等專業、行政、情緒之支持。
(五)作為廠商、在地其他民間團體與承辦機關內部單位間之溝通、協調窗口。
(六)社工督導與廠商行政人員為合作夥伴關係,應共同輔導社工人員執行委託項目,倘針對輔導方向或內容有意見不同者,應由社工督導主動邀集廠商內聘督導、社工人員、或其他事涉人員召開會議以取得共識。
(七)遇重大事故及災害事件時,須配合上級指揮及調度人力(含跨縣市支援)。
(八)參加府內社會安全網、家暴及性侵害防治、性剝削、兒少保護、家庭教育等相關聯繫會議。
(九)其他中央及本府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以「行動辦公空間」之概念巡迴督導原家中心,其辦公場域為督導之原家中心及嘉義縣政府之辦公空間。(因應業務需求,需常自行開車至阿里山鄉各原住民部落)。 工作地址:嘉義縣太保市祥和1路東段1號及嘉義縣阿里山鄉樂野村2鄰56號。
聯絡E-Mail lin982002@mail.cy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民政處原住民行政科 温小姐 05-3620123分機8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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