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立臺灣交響樂團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聘用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2-06~2026-02-12 |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不得應試。 (二)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學校畢業取得證書者。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及其他法規規定不得進用之情事。 (五)未於中國設有戶籍、領用中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
| 工作項目 | 低音提琴團員職務代理人 (一)演奏會演奏工作。 (二)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國立臺灣交響樂團(地址:41341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2號),並須配合團務需求,至外地出差。 |
| 聯絡E-Mail | c133@ntso.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採紙本掛號或親送文件報名,請於本團官網(http://www.ntso.gov.tw/)下載報名表及管弦樂片段曲目,填妥資料並檢附學歷等相關證明文件後,寄送或親送至「41341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2號,國立臺灣交響樂團人事室收」,始予受理(請於信封註明「報名低音提琴團員職務代理人甄選」)。 (一)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5年2月12日(四)17:00截止(本團收件時間為憑)。 (二)報名文件: 1、填具報名表一份,並黏貼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二吋半身正面相片。 2、最高學位畢業證書【以國外學歷報名者,請參本簡章第十點(一)說明】。 3、如具擬任職務相關工作經驗者,請詳填工作經歷表,並檢附佐證文件。 4、資料不齊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有關報名與甄選流程等行政相關問題,請電郵C133@ntso.gov.tw,或電洽本團人事室(04)23332133詹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