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徵求 辦事員~2025-12-11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衛生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12-05~2025-12-11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具衛生行政職系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任用資格之人員,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並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至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者。
三、歡迎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具前開資格條件者報名。
四、若有健保或醫事機構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核付、醫療審查及醫務管理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台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一路66號。
聯絡E-Mail D110187@nh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於114年12月1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請務必確認個人資料校對網站內各項履歷資料完整無誤,履歷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簡要自述欄不得空白。
二、逾期或資料填寫不齊者恕不受理,本案聯絡電話:(04)22583988轉6701,承辦人:魏小姐。
三、合則約談(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四、本次公開甄選案,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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