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審查員(預計自115年1月2日起進用)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2-11~2025-12-17 |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具有博士學位,以醫學、化學、藥學、化學工程及生物醫學等相關科系、所畢業尤佳。 (二) 具實驗室等相關工作經驗者或發表過國際SCI期刊論文為佳。 (三) 英語聽說讀寫能力具TOEIC 800分以上(或等同之英語能力考試及格)為佳。 (四) 熟悉電腦文書操作(word、excel、power point等)、資料分析、計畫編纂等能力,且溝通及協調能力為佳。 (五) 具高度學習及工作熱忱、耐心及責任感,有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六)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各機關之約用人員: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
| 工作項目 | (一) 協助辦理藥品查驗登記業務及審查藥品檢驗方法技術文件。 (二) 協助執行藥物之檢驗方法開發、研究及相關檢驗案件。 (三) 協助實驗室相關事務。 (四) 協助實驗資料分析、彙整。 (五) 協助論文撰寫、潤稿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之2號昆陽大樓(捷運板南線昆陽站下車,4號出口步行2至3分鐘即達)。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薪資待遇: 待遇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審查費僱用人員之職稱、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所訂審查員424薪點起(約65,423元整),倘具藥師證照,於試用期滿成績考核合格後,支領專業津貼。 其他: (一)請將下列文件於114年12月17日前以「掛號」寄達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之2號食品藥物管理署研究檢驗組黃資涵小姐收(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五科審查員」) 1.個人履歷表(含自傳)(請黏貼或列印照片)。 2.大學(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需經駐外館處驗證)、相關文件證書影本。 (二)本職缺一律以紙本報名,勿使用本署網頁之"線上報名"作業。 (三)未依前開說明檢齊資料郵遞紙本履歷表,本署將視為資格不符,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未獲遴用者,恕不函復;另徵才資料恕不退件。 (四)面試日期、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將另行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1名,得增列候補名額至多2名 (候補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有關本署約用人員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書及約用人員之相關規定,請上本署網站(http://www.fda.gov.tw/TC/law.aspx?cid=74)查詢。 (六)聯絡人:黃小姐 02-2787-79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