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竹榮民服務處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1-10~2026-01-14 |
| 資格條件 |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4.榮民(眷)優先考量。 |
| 工作項目 | 1. 榮民(眷)服務照顧業務。 2. 一般行政事項。 3. 平日及例假日能配合加班、值(日夜)班。 4. 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建功二路61號 |
| 聯絡E-Mail | vsdhc0028@mail5.va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履歷資料(含自傳),並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處取得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掃描整合為一檔案上傳: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印本。 2. 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3. 待遇: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薪點280點,折合月薪新臺幣38,948元。 4. 工作期間: 本職缺係職務代理人性質,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或代理原因消滅時即應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續僱;如該職缺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 5. 聯絡人:羅小姐,聯絡電話:03-5750666轉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