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用助理 (徵才案號:1432)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1-13~2026-01-22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公共衛生或醫護等相關系所尤佳)。 2.具護理師證書(請檢附相關證明)。 3.具全民英檢初級或相當等級之英語檢定(請檢附相關證明)。 4.具公共衛生或醫護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請檢附相關證明)。 ※具公務機關防檢疫工作經驗者尤佳。 ※熟悉電腦文書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操作尤佳。 ※具備日語或韓語之語言能力者尤佳(請檢附相關證明)。 ※如獲錄用,願意在該中心服務3年以上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1.辦理檢疫、防疫等傳染病防治相關業務(須配合輪班值勤)。 2.入境旅客傳染病衛教宣導。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進用後,本署得依業務實際需要實施工作輪調。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9號(本署臺北區管制中心松山機場辦事處) ※本職缺可能因應業務及疫情需要,異動指派工作內容及上班地點 |
| 聯絡E-Mail | tingchun@cd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於115年1月22日前於本署網站http://www.cdc.gov.tw/首頁「人才招募」登錄履歷參加公開甄選。為避免網路報名資料漏失,報名成功系統回復之電子郵件請自行留存備查(未收到郵件請於報名截止日下午5時前來電);如未於本署網站登錄者,視同未報名,恕不受理其他個別方式報名。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機關首長及用人單位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3.完成報名後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約用人員用,請於本署人才招募下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畢業證書、擬任人員在中國大陸設籍領用相關身分證件情形具結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及其他相關資料影本,於截止日前逕寄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8樓疾病管制署人事室黃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臺北區約用助理(徵才案號1432)」(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本署得視符合報名資格人數及職缺工作內容需要,於口試前辦理筆試或實作等測驗。 5.薪資依據本署約用人員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以薪點328標準(比照約聘7等,月支新臺幣45,624元,未來不因年資或考核晉薪)支給。其他勞健保等均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6.本次公開甄選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二倍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錄取結果於核定後公告於本署網站(首頁/人才招募項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