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福興鄉公所 徵求 臨時約僱人員~2026-03-20

徵才機關 彰化縣福興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26-03-13~2026-03-20
資格條件 1.土木工程科系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電腦文書處理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具公務經驗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辦理本所土木工程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彰化縣福興鄉公所(彰化縣福興鄉橋頭村彰鹿路7段495號)。
聯絡E-Mail fenny1119@fuxing.ch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方式:
凡具前述資格條件,請自115年3月13日至115年3月20日止前,將紙本相關證件以通信報名,並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親自(或委託)報名送交彰化縣福興鄉公所行政課,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2.報名地址:彰化縣福興鄉公所行政課(機關地址:彰化縣福興鄉橋頭村彰鹿路七段495號),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臨時約僱人員職務。
3.報名應繳表件:
(1)報名表1份(請下載報名表)。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國外學歷須檢附經本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須加附經本國駐外單位或國內公證人等認證之中文譯本)。
(4)最近半年內二吋半身脫帽照片1張。
4.進用期間:自115年4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一年一聘(表現優異者,優先續聘)。
5.薪資標準:新臺幣3萬8,902元整。
6.錄取及進用:
(1)由本所組成甄選小組公開評選,擇優錄取。
(2)錄取人員接到通知後三日內辦理到職手續,逾期以棄權論。
(3)錄取人員報名資格或繳交之證明文件,經發現填寫不實或與規定不符者,即取消其錄取資格。
7.其他:
初審合格者擇優進行甄選,請於應徵資料中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以便利於通知聯繫,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註明並加附回郵信封,如否恕不退件。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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