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故宮博物院 徵求 副專業技術師~2026-04-01

徵才機關 國立故宮博物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比照8等
職稱 副專業技術師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6-03-18~2026-04-01
資格條件 1.應具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文物保存修護相關之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且經取得學業證書後,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3年以上者。
2.個性細心、工作態度嚴謹,具溝通能力能勝任繁雜行政工作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情事。
4.不得具有公司(商號)負責人、董監事身分情形。
工作項目 1.具備獨立執行器物類文物(含有機與無機材質)之保存、修復與維護能力。曾處理木質、漆器、金屬、陶瓷等材質之修護工作,具三項以上且有製作文物保護盒實務經驗者尤佳,並具正確之修護觀念及修護倫理。
2.能獨立完成器物類文物展示、保存相關配件與措施之設計與製作。
3.負責器物類文物修復報告之登錄與資料輸入。
4.協助各項展覽文物之文物狀況檢視。
5.配合辦理各項相關事務,包括行政文書及採購作業。
6.完成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故宮博物院北部院區(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聯絡E-Mail changi@npm.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依「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編制外人員薪點表」376薪點至472薪點,折合新臺幣約52,301元至65,655元,後續依工作之職責程度及錄取人員實際資歷等因素予以核敘,再訂入契約。
2.應徵表格,請至「本院網站首頁→關於故宮→博物館行政→政府資訊公開→申請表單下載→國立故宮博物院應徵表格→國立故宮博物院應徵表格(基金編制外人員)」下載及填寫後掃描上傳或郵寄回傳。
3.線上報名:請於115年4月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含學經歷、自傳),將(1)應徵表格、(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如係外國學歷,需檢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與出入境紀錄等證明文件,且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證辦法之規定)、(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其他相關文件(如專業文章或論文或工作報告書或作品集等)一併上傳。
4.需檢附近年來發表之專業文章、論文或工作報告書或作品集等;若上述皆具備者尤佳。專業文章、工作報告書及作品集如非個人獨力完成,應於書面資料上明確標示本人參與及負責之部分,並誠實詳加說明。
5.通訊報名:請於115年4月1日前將應徵表格、履歷表等上述相關證明文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郵寄至「國立故宮博物院人事室呂先生收」(地址:11143臺北市士林區力行街11號),並於信封註明「應徵登錄保存處副專業技術師」,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6.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請勿寄送。
7.凡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應徵者參加術科考試及面試;術科考試時,得攜帶慣用工具或使用考場提供之工具。未獲通知應試或未經錄取者,概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得視實際需要增列候補至多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聯絡人:呂先生(02)28812021分機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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