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同區戶政事務所 徵求 課員~2026-01-05

徵才機關 臺北市大同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2-23~2026-01-05
資格條件 一、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現敘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有戶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高度服務熱忱,做事細心,主動積極,並能配合業務需要在夜間及例假日加班。
四、無公務人員考試法所訂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且未受懲戒處分者。
工作項目 一、文書研考業務(另含行政救濟、人民陳情、人民申請案件之追蹤列管)
二、印信保管、監印及蓋用事項
三、戶政案例研討會、戶政法規函釋與戶政工作手冊、戶籍登記須知、公用書籍保管事項。
四、ISO程序書及政府出版品管理作業。
五、兩公約及全民國防等教育成果彙整
六、協助公文收、發文作業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3樓之1(臺北市大同區戶政事務所)
聯絡E-Mail ck-wuchiuchi@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出缺日期為115年2月23日。
二、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恕不受理現職人員紙本郵寄應徵),請於公告截止日(115年1月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需填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同意授權開放履歷調閱,並點選【我的應徵】上傳下列證明文件電子檔(請依序排列合併成1份PDF檔):1.現職派令。2.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3.最高學歷證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語言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未上傳或上傳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擇期通知甄試,資格不符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所網站(https://dthr.gov.taipei/)最新消息區,請自行上網查詢。
四、聯絡人:吳小姐,電話:02-25942569轉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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