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智慧財產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司法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法警 |
職系 |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8-02-21~2018-03-02 |
資格條件 | (一)現職公務人員,現任或曾任委任法警一年以上,經合格實授者。 (二)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規定。 |
工作項目 | 辦理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第20條之事務。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3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甄選簡章及報名表已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公告,請自行查閱。(司法院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 、本院網址:http://ipc.judicial.gov.tw/ ) (二)如有甄選報名方面疑義,請於上班時間洽本院人事室,聯絡電話:02-22726696分機222(劉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