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高雄市榮民服務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備取2人,候用3個月)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7-11-04~2017-11-10 |
資格條件 | 1.學歷: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配合度高及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2.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為退除役官兵者(具有榮民身份),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1.辦理單一櫃台作業及榮民(眷)服務照顧相關事宜。 2.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前金區自強二路52號。(配合業務需輪調鳳山辦公室:高雄市鳳山區勝利路2巷20之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於106年11月10日前(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予受理)親送或掛號郵寄至本處人事室憑辦,郵寄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試職稱,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 2.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檢附資料: a.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貼妥2吋半身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 b.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c.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d.任職經歷證明影本(離職或服務證明書,無則免附) e.榮民證影本(非榮民免附) f.退役證明影本(或免役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