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高雄市榮民服務處 徵求 約僱人員~2017-11-10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高雄市榮民服務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備取2人,候用3個月)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7-11-04~2017-11-10
資格條件 1.學歷: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配合度高及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2.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為退除役官兵者(具有榮民身份),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辦理單一櫃台作業及榮民(眷)服務照顧相關事宜。
2.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前金區自強二路52號。(配合業務需輪調鳳山辦公室:高雄市鳳山區勝利路2巷20之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於106年11月10日前(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予受理)親送或掛號郵寄至本處人事室憑辦,郵寄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試職稱,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
2.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檢附資料:
a.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貼妥2吋半身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
b.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c.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d.任職經歷證明影本(離職或服務證明書,無則免附)
e.榮民證影本(非榮民免附)
f.退役證明影本(或免役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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