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嘉義縣文化觀光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專案助理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1-嘉義縣 |
有效期間 | 2018-04-17~2018-05-14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或研究所畢業有學位證書者。(相關科系尤佳,若持國外學校學位須經我國駐外機構驗證) (二)具建築、工程相關背景或具田野調查相關經驗尤佳。 |
工作項目 | 協助辦理嘉義縣老建築(潛在文化資產)保存再生計畫相關業務:(一)田野調查、訪談、紀錄彙整。(二)受理、輔導申請案件。(三)輔導申請者工程招標及後續相關事宜。(四)申請案件修復期間系統性紀錄。(五)老建築相關業務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嘉義縣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履歷表,格式可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求才訊息網頁下載)、最高學歷證件、相關工作證明文件、專業證照等相關資料,以上請均以A4規格影本並依序裝訂,於107年5月14日17時前逕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嘉義縣太保市太子大道158號,嘉義縣文化觀光局行政科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專案助理人員」,逾期不予受理。電話:05-3628123分機207,劉小姐。 二、經本局審查資歷,合適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適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還,如需返還應徵書面資料,請附足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三、其他:1.僱用期間:自契約書簽約日起算至107年12月31日止。(續僱需視文化部核定經費額度辦理)2.每月薪資:學士學位(新臺幣3萬1,486元);碩士學位(新臺幣3萬4,876元)。3.勞健保等依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