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花蓮縣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臨時人員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17-12-13~2017-12-21 |
資格條件 | 碩士或大學畢業,熟悉LC/MS/MS或GC/MS/MS並有實際操作經驗達1年以上,並具有工作熱忱、規劃及溝通、協調能力者,尤以曾執行計畫型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及計畫撰寫能力者。 |
工作項目 | 1、執行「106-107年度(第1期)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食品安全建設-強化衛生單位食安稽查及檢驗量能」。 2、辦理動物用藥殘留檢驗、食品化學或其他指派檢驗業務、落實實驗室品質維護工作。 3、資料彙整及管理。 4、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衛生局檢驗科 (970花蓮縣花蓮市新興路20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 1、應徵資料:請檢具下列資料,郵寄或親自送交花蓮縣衛生局檢驗科(花蓮市新興路200號)。 (1)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1份。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檢附相關工作佐證或發表壁報、論文等文件。 (4)以上所送資料如有填列不實或舛漏者或所附之文件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2、報名時間及寄送方式: (1)報名時間:106年12月13 日起至106年12月21 日止 (2)郵寄方式:請以限時掛號寄送,郵戳日期以民國106年12月21日前為憑。寄送地址:970花蓮市新興路200號(花蓮縣衛生局/檢驗科),封面務必請註明:應徵花蓮縣衛生局/檢驗科 臨時人員 (3)親自送件:請於報名時間內之上班時間(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送交本局檢驗科。星期六、日、假日恕不受理親自報名。 3、聯絡方式: (1)聯絡地址:970花蓮市新興路200號 (2)聯絡人:花蓮縣衛生局 檢驗科賴先生 (3)聯絡電話、03-8227141分機164 4、以上證件不齊、逾期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