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苗栗縣政府原住民族事務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林業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18-08-29~2018-09-07 |
資格條件 | (一) 具林業技術職系技士任用資格人員。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 具原住民身份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原住民保留地獎勵造林案件審查、核定及補助;原住民保留地林 業用地伐採案件審查及核准、原住民保留地林業用地違規案件審查及裁罰;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苗栗市府前路3號 |
聯絡E-Mail | hol0924@ems.miaol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01、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格式並黏貼最近照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及銓審函、最近5年內考績通知書、獎懲資料影本,於107年9月7日中午12時前送達苗栗縣政府原住民族事務中心(苗栗市府前路3號)收,逾期或證明文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林業技士」,聯絡電話(037)-559240莊先生。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