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中興地政事務所 徵求 約僱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2019-05-16

徵才機關 臺中市中興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280薪點
職稱 約僱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9-05-10~2019-05-16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或研究所畢業者。
(二) 熟悉電腦美工編排軟體者尤佳。
(三) 熟悉office軟體操作。
工作項目 (一) 地政及研考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西區東興路3段24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具資料:符合上述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
1.公務人員簡要履歷表(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最近三年工作經驗證明。
4.相關證照及檢定考試證明文件。
5.報名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將報名文件以影本A4依序裝訂,並於信封上註明上班時間、下班後聯絡電話號碼,請於本(108)年5月16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有關資料郵寄至本所人事室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研考職務代理人職務」字樣。
(二)其他:
1.本職缺係第四課研考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月薪以約僱五等280薪點,合計為新台幣34,916元支給,代理期限約6個月(約108年6月至12月期間),惟僱用期間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即予解僱。
2.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所擇優擇期通知到所參加甄試(除面試外,得舉行筆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4.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5.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4-23276841*609賴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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