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環保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09-05~2019-09-16 |
資格條件 | 1.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並具有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且未受懲戒處分、品性端正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水污染防治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東北區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水質病媒管制科) |
聯絡E-Mail | la-karenchang@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完整之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銓敘部審定函、現職派令或最後一筆派令、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影印本(任職未滿3年者,依實際任職資料檢附)於108年9月16日逕寄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北區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人事室收(請於信封註明應徵水質病媒管制科技士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初審合格者,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上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