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立五峰國民中學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幹事 |
職系 | 教育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預估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12-26~2020-01-02 |
資格條件 | 1.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2.具大學(專)以上學歷,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機關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並具有教育行政職系資格之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具學校教育行政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5.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工作認真、注重倫理,並能配合學校需要調整職務。 |
工作項目 | 1.教務處註冊組之學籍、升學及畢業資料建立與擬辦。 2.各項考試試卷及成績處理。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一段253號:新北市立五峰國民中學教務處。 |
聯絡E-Mail | ak4743@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採取通訊報名(同步調閱線上履歷),意者請備齊以下資料(以A4格式影印,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經本人簽名後,依序排列裝訂整齊),寄至「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一段253號 新北市立五峰國民中學人事室」,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幹事」字樣及日間聯絡電話。 (1)公務人員履歷表一份(請記得於末頁簽名)。(2)身分證(正、反面)。(3)身心障礙證明(手冊)。(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明。(6)現職派令。(7)最近一次銓審函。(8)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紀錄。(9)語文能力檢定證明或其他專業證照等資料(無則免附)。 2.請自行斟酌郵件遞送時間,於109 年1月2日(星期四)前寄達本校,未依限寄送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 3.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另行通知。不合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4.連絡電話:02-29112005分機206或258 人事室黃主任或吳小姐。 5.甄選結果公告於本校網站(網址:http://163.20.42.5/),除錄取者俟本校職務出缺時予以通知,辦理商調作業外,餘不再通知。如經錄取後發現所附證件有虛偽不實,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 ※本缺為預估缺,如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程序,該缺不予遞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