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高雄市鳥松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
| 職稱 | 技士 |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 有效期間 | 2018-09-13~2018-09-26 |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有案,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六條迴避任用、第二十八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 工作項目 | 一、土木營繕工程事項。 二、無自用農舍申請、臨時建築物接水接電業務。 三、違章建築、山坡地違規使用查報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83341高雄市鳥松區鳥松里中正路98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或親自送件辦理均可。 二、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橫書,每筆經歷資料均需登載清楚、自傳不可空白並親自簽名;附照片,僅附簡歷表者不受理)。 (二)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 (三)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四)考試及格證書。 (五)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六)其他相關經歷(證書)證件:如通過英檢或具身心障礙手冊或有其他特殊事蹟之資料亦請檢附資料(無者免附)。(以上證件請用A4影印,並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及本人簽章後,按順序裝訂成冊) 三、107年9月26日以前(含9月26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同放棄)以掛號逕寄(郵戳為憑)高雄市鳥松區鳥松里中正路98號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土木工程職系技士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資格符合者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經甄選錄取人員如為府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五、本項甄審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另未錄取者,亦恕不另行通知。 六、聯絡人:高雄市鳥松區公所人事室林先生 電話:07-7314191-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