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技藝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5-臺東縣 |
有效期間 | 2018-09-27~2018-10-11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含)以上學歷。 二、公務人員普考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符合調任技藝職系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4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具汽車駕照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實習教室財產設備之請購資料收集、簽證、申購核銷、驗收管理及維護。 二、科辦公室財產設備之申購、驗收。 三、各研究室財產設備之申購、驗收。 四、教育部補助科之計劃設備之採購、簽證、核銷、驗收管理及維護。 五、科內各項會議資料準備及會議紀錄整理。 六、教育部補助科之計劃設備之採購、簽證、核銷、驗收管理及維護。 七、協助科上網頁平台的建置與管理。 八、協助辦理與業界產學合作、職場實習等相關事務 九、協助校務基本資料庫的建置與管理。 十、協助辦理相關研習活動業務。 十一、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餐旅管理科(950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應繳證件如下(請以A4規格製作) 1.直式橫書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並請註明日間聯絡電話、電子信箱) 2.最近一次銓敘部銓審函影本。 (現職非技藝職系或相關得予調任職系者,需檢附曾任技藝職系或相關得予調任職系銓審函影本或銓敘部證明)。 3.現職派令影本。 4.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及訓練進修影本。 5.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7.最近五年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證明影本(如有通過英檢或其他外語考試者,亦請附上證明影本)。 於107年10月11日前寄(送)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國立臺東專科學校人事室(以郵戳為憑)收,信封請加註應徵職缺,證件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聯絡方式:089-226389轉2502林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