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宜蘭縣南澳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19-11-22~2019-11-27 |
資格條件 |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者: (一)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等不得任用之情事。 (二)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或具高中以上學校畢業具二年以上相關實務經驗,身體健康,品德優良,無不良紀錄,體力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者。 (三) 機關長官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僱用為本所約僱人員。 (四) 非軍公教警消月退休人員者。 (五) 積極、主動、服從指揮、刻苦耐勞且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本所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27241宜蘭縣南澳鄉蘇花路二段381號或其他指派地點。 |
聯絡E-Mail | elng6184@mail.e-lan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報名費用及方式:免費,一律採現場報名。 (二) 意者請檢具最近半年半身脫帽2吋證件照相片2張、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報名期間戶籍謄本影本、兵役證明文件影本,報名表、准考證請至本所網站下載。 (三) 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同年11月27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至17時)之上班時間(例假日休息)。 (四) 甄試方式、時間、地點:面試,108年11月28日下午2時30分,本所2樓第1會議室(請先至本所2樓第2會議室辦理報到,等候叫號入場)。 (五) 僱用期間:自108年11月29日或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09年2月17日止,惟經費不敷支應或請假人員銷假上班,則僱用契約隨即終止。 (六) 每月薪資新台幣37,352元 (七) 所附證件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其涉及法律責任者,本所將依法辦理。 (八)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