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衛生局 徵求 藥師~2019-12-06

徵才機關 澎湖縣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師(三)級
職稱 藥師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8-澎湖縣
有效期間 2019-11-29~2019-12-06
資格條件 報名資格:
(一)專科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具有醫事相關類科高等考試以上考試及格或相當高等考試以上之檢覈考試或專技高等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藥師證書。
(二) 報名人員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衛生所藥事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等。
工作地址 工作地點:澎湖縣望安鄉衛生所。
聯絡E-Mail phh281@ksmail.mohw.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均以A4格式影印),於108年12月6日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澎湖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收」(郵戳為憑)(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中正路115號),信封上請註明
「應徵師(三)級藥師」,逾限不予受理。
(一)甄選報名表(貼上最近3個月內2吋照片1張)(如附件)。
(二)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請影印於同一面)。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外國學歷須完成驗證,否則不予採認)。
(四)相關類科考試或檢覈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五)藥師證書影本。
(六)經歷證件影本(從事藥師相關工作證明)。
(七) 現職公務人員並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現職派令、最近3年銓審函及考績通知書影本。
二、甄選方式:
(一)審查學、經歷暨考試及格證件。
(二)口試及筆試。
三、甄試時間及地點:訂於108年12月16日下午2時至2時50分筆試,3時至4時口試,均於本局2樓會議室辦理。請應徵人員於甄選日當天,攜帶本人身分證件正本入場參加筆試及口試
(不再另行電話通知)。
四、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程需作變更時,悉公布於本局網頁。
五、已寄出資料者,請務必於108年12月6日下午5時30分下班前來電確認。
六、未錄取人員,恕不退件與通知,另應徵人員不適合時,本局得予從缺。
七、錄取者須於通知時間內,攜帶身分證至本局人事室辦理報到手續,未到者視同棄權。
八、聯絡人:人事室張先生、才小姐 聯絡電話:06-9272162分機280-281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