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中山大學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電力工程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7-07-11~2017-07-20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電力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有案之公務人員。 (二)至106年7月20日止無限制轉調之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三)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中央空調及機電設備維護保養。 (二)協助高低壓供電設備維修及保養。 (三)四省專案計畫與能源管理申報作業。 (四)文藝大樓及電機大樓等校舍維修。 (五)上述相關採購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國立中山大學總務處。 |
聯絡E-Mail | mage0526@mail.nsysu.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線上及通訊報名:意者請至本校人事室首頁(http://ope.nsysu.edu.tw/bin/home.php)左下方人事徵才/公務職缺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表,並將下列(1)公務人員履歷表(2)最高學歷證書(3)考試及格證書(4)最近一次派令及銓審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資料,依序掃瞄成電子檔,上傳至本校報名系統後,再將上開資料之紙本(以A4紙張格式影印並依序裝訂)於106年7月20日(星期四)前逕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或送達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人事室收。 (二)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本次甄選視甄試成績擇優正取1名,另視成績增列候補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名單並公布於人事室網頁。 (五)聯絡電話:07-5252000轉2042(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