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秘書處 徵求 科員~2018-01-22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8-01-19~2018-01-22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且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五)具採購人員專業基礎證照尤佳。
工作項目 本處業管辦公大樓廳舍規劃與管理、機電維護及庶務管理、大樓會議室場地修繕管理等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附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細填寫完整【含自傳】並填貼照片,註明辦公室電話及夜間聯絡電話,勿使用簡歷表)。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現職派令影本。
4、現職及歷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影本〈無則免附〉。
(二)以上證件請於107年01月22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4樓臺中市政府秘書處人事室收,信封上並請註明「應徵一般行政職系科員職缺」。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時間另行通知;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應徵書面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以利寄還)。
(四)除正取名額外,得視情況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五)正取人員將由本處主動通知並辦理相關事宜;未獲錄取人員,恕不通知,所報資料亦不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可附足夠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甄選完畢後郵寄。
(六)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消錄取資格;已發布者,銷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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