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學院 徵求 專門委員~2018-02-23

徵才機關 法官學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簡任第10職等至簡任第11職等
職稱 專門委員
職系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經甄選結果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8-02-07~2018-02-23
資格條件 (一)大學法律系(所)畢業,具本職務任用資格。
(二)熱忱務實、擅溝通協調、公文寫作及電腦文書處理。
(三)從事法制工作3年以上,並曾實際參與法案之研修。
(四)須具5年以上考績,且最近3年均為甲等。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不能擔任公務人員之各款情事。
(六)留職停薪人員所占職務列等較本職缺列等低者(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1項參照),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2項規定,不得辦理陞任。
工作項目 (一)辦理破產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公證法、提存法、商業事件審理法等相關法案之研修、規劃及督導執行事項。
(二)辦理司法院之國家賠償相關業務。
(三)辦理法規諮商、陳情、會辦公文之核稿及其他司法行政事項。
工作地址 司法院民事廳(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7年2月23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考試方式:業務測驗(以電腦為之)及面談。
(三)報名方式:意者請於107年2月23日前(以郵戳為憑)備妥公務人員履歷表、自傳(附最近2吋脫帽正面半身相片1張)、學經歷、考試及格證書、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合格證書與最近5年考績、獎懲及最近一次銓敘部銓敘審定函影本,註明上班時間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掛號郵寄司法院民事廳收(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信封請註明「應徵司法院民事廳調辦事專門委員」等字樣,不接受親自報名。
(四)書面審查合格,擇優通知業務測驗及面談,所寄資料恕不退還(如需返還者,請附回郵信封)。如有疑問,請電(02)2361-8577轉641劉慧娟小姐或至司法院網站(http://www.judicial.gov.tw/)查詢。錄取名單將於司法院網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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