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捷運工程處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2018-02-05

徵才機關 臺中市捷運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二等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8-01-25~2018-02-05
資格條件 1.高中職畢業,具交通相關或公部門工作經驗尤佳。2.具服務熱誠、學習力佳並能配合加班及出差。
工作項目 辦理本處綜合規劃課相關業務暨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捷運工程處綜合規劃課(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4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07年2月5日下午5時前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並於信封及履歷表註明應徵機關職務及白天可聯絡電話)送至臺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4樓臺中市捷運工程處人事機構收,所附資料不齊或寄件逾期者均不予受理(郵戳為憑)。(一)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並詳細填寫並黏貼照片、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及應徵之職務:請註明應徵捷運工程處綜合規劃課書記職務代理人職缺)。(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三)其他證明文件(離職證書、服務證書等)。二、其他事項﹕(一) 本職缺係代理人員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職務,薪資為約僱二等190薪點,折合月薪為23,009元;工作期間:自約僱人員報到日起至108年1月30日止,於約僱期限屆滿或約僱原因消失時(人員提前回職復薪),應即予解僱。(二)合於資格者本處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如須將應徵資料退件,請附回郵信封一份;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61616,賴先生。(三)備註:本次甄選除正取壹名外,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貳名,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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