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徵求 約僱工程員~2019-12-03

徵才機關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280薪點(34,916元)
職稱 約僱工程員
職系 都市計畫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備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9-11-20~2019-12-03
資格條件 一、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大學院校以上學位畢業者(包含都市計畫/都市設計/建築/室內設計/都市防災/都市規劃/財務金融經濟/地政/地理/公共行政/不動產城鄉等相關科系)。
三、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專業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具備製作簡報及企劃能力尤佳。
工作項目 一、劃定更新單元審查。
二、中央都市更新法令研(修)訂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0488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168號17樓(捷運南京復興2號出口旁宏盛國際金融中心)
聯絡E-Mail ur00247@mail.taipe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具:
1、簡要履歷(含照片、經歷及自傳)、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經歷證明文件(須有工作內容相關資料可判斷工作性質者)。
4、其他證明文件(如作品集、)。
等相關資料影本,以A4紙張大小依序整齊排列,於公告截止當日前郵寄(以掛號郵戳為憑)或於公告截止當日17:30前親送:10488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168號17樓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企劃科約僱工程員)。聯絡電話:(02)27815696轉3168(王小姐)。
二、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合者約試,資格不符者,
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
面應徵資料,請附掛號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及函復。
三、甄選結果將於本處網站公告。
四、應試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採事後審核,如有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應試人應負法律責任,經查明有偽造或變造或應試資格不符者,不予錄取。
備註:
本案約僱職務代理人員可僱用至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約僱用至109年3月下旬),考試分發人員報到任職,須配合如期解僱,不得申請留用或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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