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徵求 科員~2019-10-28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勞工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9-10-23~2019-10-28
資格條件 甄選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勞工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且無考試限制轉調者。
2.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等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身心障礙者支持性就業服務業務(含勞務採購、規劃執行與管考、請款核銷等)
2、股內綜合業務(研考)。
3、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職業訓練機構立案。
4、其他庶務工作及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6號
聯絡E-Mail nier1008@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備註:
1.徵才期間:自108年10月23日起至108年10月28日止。
2.報名資料經審查合格後,本局得擇優通知面試。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錄取人員由本局主動通知,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3.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書面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證件,請於截止前(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將相關表件以掛號郵寄至:高雄市政府勞工局人事室林小姐收(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6號;聯絡電話:07-8124613轉664),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勞工行政職系科員職務(職業重建科)」:
1.公務人員履歷表【須登載至現職資料,且詳細完整,同時黏貼照片,並請書寫「簡要自述」同時在填表人欄位親自簽名】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公務人員派令
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5年公務人員考績通知書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7.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無則免附)
◎線上應徵者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亦請將上列除履歷表以外相關資料電子檔掃描後上傳(自傳請勿空白)。
5.本次甄選得視報名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期間為3個月,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