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 徵求 技士~2019-11-24

徵才機關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環保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人、備取1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9-11-13~2019-11-24
資格條件 (一) 現敘委任第3職等職務以上且合格實授滿3年以上者。
(二)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三)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具環保技術職系任用資格。
(四) 最近3年考績考列2年甲等及1年乙等以上。
(五) 具海洋污染防治政策協調及執行等相關工作經驗為佳。
(六)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
工作項目 (一)辦理海洋環境管理組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 (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 25號7樓)
聯絡E-Mail zheng22@oca.oa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具資料(相關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
1.參加『海洋環境管理組技士』公開甄選職缺人員『報名表』及『簡歷表』(請自行至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全球資訊網下載)。
2.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日夜聯絡電話)。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現職派令及銓敘部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7.英語檢定證書力及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二)報名方式:
1.符合上開條件資格者且有意應徵者,請將『簡歷表』、『報名表』電子檔註明報名職缺後(應徵海洋環境管理組環保技術職系技士)寄至信箱(zheng22@oca.oac.gov.tw )。
2.另請檢具相關資料於108年11月24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至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7樓「海洋保育署人事室許小姐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海洋環境管理組環保技術職系技士」。
(三)甄選方式: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檢附資料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四)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並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面試成績須達80分以上),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方式:07-3382057分機262702,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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