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彰化縣和美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約僱三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 有效期間 | 2019-07-22~2019-07-25 |
| 資格條件 |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2. 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者且有實務經驗者尤佳。 3. 熟諳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 4. 身心健康,品性端正無不良嗜好,國語及當地方言流利且工作態度認真者。 5.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所列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辦理中低收入戶、災害防救業務、週年婚禮品禮金發放、社會行政業務及及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6段337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自108年7月22日起至108年7月25日止(例假日不受理)。地點: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6段337號(和美鎮公 所人事室)。 二、報名應攜帶證件: 1.報名表(含自傳)請至本所網站 (http://town.chcg.gov.tw/hemei/00home/index7.asp)下載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 3.經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5.技能檢定證照 6通過英語能力測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以上證件請以A4格式影印,於報名截止日前親送、委託或掛號郵寄: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6段337號彰化縣和美鎮公所人事室收,信封務必註明應徵「約僱人員」,郵寄者請自行估算寄達時間,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退件及通知,如欲退件者,請附回郵信封。 三、甄試方式:書面審查,由本所依應徵者個人資料審查評分擇優錄取,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錄取公佈:公告於本所網站。 五、聯絡人及電話:04-7560620#155陳小姐。 六、僱用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七、職等及薪給: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約僱三等22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27,434元支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