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徵求 技士~2018-08-03

徵才機關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衛生檢驗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預估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6-宜蘭縣
有效期間 2018-07-26~2018-08-03
資格條件 (一) 大學以上食品、生物技術、化學、醫事技術等相關科系畢業者,具衛生檢驗職系任用資格,無限制調任情事,現職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人員。
(二) 具化學實驗及儀器操作(HPLC、GC)或微生物檢驗經驗者尤佳。
(三) 熟悉電腦文書操作及資料分析與計畫編纂能力。
(四) 具高度工作熱忱、溝通協調、學習動力、有耐心、責任感及能配合加班。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
(六) 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
工作項目 (一) 辦理衛生檢驗業務。
(二) 辦理實驗室認證及品質管理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行政大樓(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二段287號)
聯絡E-Mail poyungchang@mail.e-land.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各1份,並以A4格式依序裝訂整齊:公務人員履歷表、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證書影本、考試及格證書影本、現職派令影本、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影本。於107年8月3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逕寄宜蘭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張先生收(地址: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二段287號),封面請註明「應徵檢驗稽查科技士」,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二) 另請至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網站首頁/徵才專區/(欲應徵之職缺)下載應徵名冊填列資料後,E-mail至poyungchang@mail.e-land.gov.tw。
(三) 本次甄選之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以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連絡電話:(03)9322634分機1434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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