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派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幫工程司 |
職系 | 建築工程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8-01-11~2018-01-18 |
資格條件 | 須具備下列各款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有建築工程相關學位者。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 (三)具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建築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四)無公務人員考試法所定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形。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 捷運開發區用地範圍之規劃方案及財務評估。 (二) 捷運開發區基地細部計畫內容之擬定及變更。 (三) 捷運開發區開發內容及管制規定之擬定。 (四) 捷運開發區基地協議市價及用地協議相關業務。 (五) 捷運開發區工程開發相關規範及作業流程之研訂。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12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相片、學經歷、考試資格、語文專長、經歷及現職、500字自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資料(未達5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以A4直式規格紙張印製影本,並依序裝訂。於報名截止日(107年1月18日) 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本局人事室張小姐收(地址:10448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11樓),聯絡電話02-25215550轉8583,信封請註明「應徵聯合開發處建築工程職系幫工程司」字樣。 (二)逾期或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三)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於應徵資料封面左上角註明,並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請貼足額之郵資,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