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海洋研究院 徵求 約聘研究員~2025-05-21

徵才機關 國家海洋研究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10等至10等
職稱 約聘研究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5-05-12~2025-05-21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二)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三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六年以上者。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研究或工作經驗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不得任用之情形。
工作項目 (一)辦理調查船舶設計與建造採購事宜。
(二)辦理調查船舶探測儀器整合與訓練規劃事宜。
(三)辦理調查船舶營運管理制度建立事宜。
(四)協辦其他有關「海洋基礎資料調查船興建計畫」中長程個案計畫推動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一) 國家海洋研究院及其辦公場域。 (二) 如海洋委員會成立行政法人,循相關規定經面試改至法人任職。
聯絡E-Mail misery@namr.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意者請於 114 年5月21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同意開放履歷供本院調閱,並請將以下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 PDF 檔上傳,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1、國家海洋研究院簡歷表,請至本院網站(http://www.namr.gov.tw/徵才公告)下載使用,並請將電子檔 (odt 檔)寄至misery@namr.gov.tw 信箱。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最高學歷證件。
4、英檢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5、相關工作經驗佐證資料。
(二)本職缺經書面審查後,視應徵人員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成績未達80 分者不予錄取),恕不另行通知。
(三)聘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當年度 12 月 31 日止,聘用期滿視工作表現決定次年是否續聘(一年一聘)。
(四)薪資標準: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之 10 等 472 俸點。
(五)本職缺除正取 1 名外,得增列備取名額 2 名,備取期間為 3 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連絡人:張小姐(07-3380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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