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花蓮縣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5-03-28~2025-04-01 |
資格條件 | (一) 高中(職)以上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經驗者。 (二) 熟悉電腦視窗軟體(Word、Excel等),工作積極、有服務熱忱、肯虛心學習。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四) 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
工作項目 | (一) 工作內容:辦理消防人員安全衛生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二) 雇用期限:自雇用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 (三) 月支薪酬:薪點280,月薪新台幣37,800元。 |
工作地址 |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央路三段842號(花蓮縣消防局行政科)。 |
聯絡E-Mail | f810466@hlcf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意者請檢具: 1.公務人員履歷表(履歷表格式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下載專區/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經歷或證照等證明文件 (二) 請註明「應徵花蓮縣消防局行政科約用人員」,並於114年4月1日下班(17:30)前,將所需資料郵寄或寄送自花蓮縣消防局行政科張先生收(花蓮市中央路三段842號),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接受報名,未經錄用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 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另擇優錄取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四) 甄選以書面審查為原則,必要時辦理面試(或視訊)、筆試,錄取名單將公布於花蓮縣政府網站及花蓮縣消防局網站。 (五) 連絡電話:03-8462119#3210 張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