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警政署民防指揮管制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8-29~2025-09-08 |
資格條件 | 1、 現任各行政機關書記或相當職務以上,經銓敘合格實授,符合「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含自願降調人員,惟不包含現職或離職警察人員及現職具有警察官身分者)。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情形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
工作項目 | 1、 綜合行政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1、 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應徵,意者請於114年9月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表請註明手機、辦公室聯絡電話,並務必於上開系統之「簡要自述」撰寫自傳並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 請將下列證明文件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缺一不可): (1) 考試及格證書。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 現職派令。 (4) 現職(最新)之銓敘部審定函。 (5)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未滿5年者請依實際任職年資提供資料)。 (6) 安全查核調查表(如附件,請確實填寫)。 3、 甄選方式: (1)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經通知面試未到者視同放棄;證件不齊、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2) 本案甄審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增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面試人員均無適當人選時,從缺。 4、 如有疑問,請洽內政部警政署民防指揮管制所人事室林小姐,聯絡電話:02-29346715。 (事求人系統操作疑問,請逕洽客服專線02-23979108)。 |
聯絡E-Mail | py123@cdo.np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