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正大學 徵求 技佐~2025-09-12

徵才機關 國立中正大學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1-嘉義縣
有效期間 2025-08-27~2025-09-12
資格條件 一、具電機工程職系委任第4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具水電專業知能與政府採購法令基礎知識及行政業務執行能力。
三、具公共工程採購履約實務經驗。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及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且至報名截止日無限制轉調情形者(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工作項目 一、校區建物機水電管理維修業務。
二、校區公共設施(路燈及自來水)管理維修業務。
三、工程採購及履約管理業務。
四、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一段168號(總務處營繕組)
聯絡E-Mail lemei@ccu.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操作說明請參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連結「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上傳應徵資料。
二、請檢附下列應徵資料並按順序掃描成單一檔案上傳系統:
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銓敘部審定函(必含曾經銓敘審定符合任「電機工程」職系職務審定函及最近一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資料影本。倘未完整檢附前述資料,將以資料不齊全論,恕無法參加甄選。
三、報名參加本次甄選之人員如未達3人時,得延長本次甄選公告期限。原報名參加本次甄選之人員仍保留其資格。
四、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或用人需求者,不另行通知。
五、本次甄選除正取外,得酌增候用人員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候用期間3個月。
六、如有報名疑問,請洽人事室陳小姐(05-2720411分機1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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