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業務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8-22~2025-08-25 |
資格條件 | 1.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熟諳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含Microsoft Word、Microsoft Excel等)及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協助辦理區內公園管理及維護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本所得視業務需要,保留職務調整權利)。 |
工作地址 | 333022桃園市龜山區公所(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契約期滿後,本公所得視工作表現及預算編列情形決定次年是否續僱) (二) 應徵人員將下列徵才資料以A4規格影印依序裝訂,於114年8月25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親送本所農經課,逾期不予受理。請於信封註明「應徵業務助理」。 1.報名表及簡歷表等各1份,請至本頁【職缺相關附件】下載後並填寫。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龜山區公所查驗身分使用」)。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其他經歷及汽(機)車駕照、專業證照等影本,無則免附。 (三) 待遇標準:依桃園市政府約用人員薪資分級表第6級標準,固定月薪31,450元(含自提勞健保、勞退等費用)。 (四)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 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公所網站及個別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辦理報到事宜,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放棄。 (六) 聯絡電話:03-3023711轉773 陳小姐(農經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