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2023-07-05

徵才機關 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約新台幣36,316元)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6-28~2023-07-05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商學系尤佳。
2.具公務暨公文處理及電腦操作實務經驗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已屆限齡退休及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不得僱用約僱人員各項情事之一。
工作項目 1.編製會計報告、半年結算、決算及總分帳、各明細分類帳查核。
2.第一預備金之動支申請及執行。
3.財產、物品及收款收據之監盤及控管。
4.工程及勞務採購案件招標及驗收監辦。
5.本所法定預算、代辦經費、代收款及保管款控帳及核銷(含付款憑單審核)。
6.辦理彙編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控制實施情形表。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16008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8、9樓
聯絡E-Mail bs-10957@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網路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必附)、身分證影本(必附)、相關工作經驗、專業訓練、實績、研究工作證明影本及其他相關證明等文件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
(二)Email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將非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前開表件電子檔Email至bs-10957@gov.taipei (紙本恕不受理),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文山區公所民政課約僱人員」,並以電話確認聯絡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正取1名(核支五等報酬280薪點,約36,316元),得候補1至2名,以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職務,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進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之前1日止(約112年10月下旬)。如代理原因消失或契約期滿,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聯絡電話:02-29365522*313葉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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