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徵求 護理師~2023-07-14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師(三)級
職稱 護理師
職系
名額 3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0-基隆市
有效期間 2023-06-30~2023-07-14
資格條件 1.國內大專以上畢業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同等學歷畢業,領有護理師證書。
2.具護理專業能力N2(含)以上證書。
3.具區域教學醫院(含)以上醫療機構之5年以上護理臨床工作經驗。(年資計至112.6.30)
4.具臨床教師資格及護理行政管理經驗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情事。
工作項目 1.以臨床護理為主,執行臨床病人照護、護理病歷書寫、護理臨床教學及協助臨床護理品質提升等業務。
2.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基隆市信二路268號
聯絡E-Mail kln00772@kln.mohw.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附下列報名資料依公告日止前親送或郵寄至本院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一)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1份(請至人事行政總處或銓敘部網站下載)
(二)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相關學經歷及畢業證書影本
(四)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五)具護理專業能力N2(含)以上證書。
(六)區域教學醫院或相當層級醫院五年以上之臨床經驗
(七)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八)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最近5年內考績、奬懲、臨床指導教師、優良護理人員、部定教職資格、研究發表、語言檢定等無則免附)
(九)另請應徵者請至本院網站www.kln.mohw.gov.tw-檔案下載「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並完成簽名後一併隨著資料寄出。
二、以上證件均請附影本及依序裝訂,並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公職護理師職缺。資料不完整或證件有缺漏者,不另通知補件;所附資料如有虛假,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三、符合資格者將由護理科先行初審、會談後再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以上資料同意提供本院招募人才彙集處理及使用。未獲通知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回郵者由本院逕予銷毀。
四、本院依菸害防制法,全面實施禁菸,並推動無菸職場,應徵者如獲錄取,需配合本院無菸環境政策,如有違者將依相關規定處理。
五、聯絡人: 02-24292525轉2358陳小姐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